北海市2020年第8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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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北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北海市地产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上述地块按现状出让,地上建筑物赠与竞得人自行处置;其余详见规划设计要点。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对竞买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二)竞买申请人在我市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本宗地竞买:1.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2.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三)因失信行为被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四)申请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地块设有出让底价,竞得价格必须不低于底价)。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21386万元(折300.15万元/亩,平均楼面价3001元/平方米),竞买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10693万元,每次竞价加价较低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
四、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本期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7月1日,到北海市长青东路52号市地产交易中心招拍挂业务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申请人可于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7月1日18时,到北海市长青东路52号市地产交易中心招拍挂业务窗口交纳竞买履约保证金,提交书面申请及报名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六、挂牌时间、地点: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挂牌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3日16时。
七、挂牌成交价款支付及说明:如成交价款在1亿元以上,3亿元(含3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3亿元以上,10亿元(含10亿元)以下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其中,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如成交价款在10亿元以上的,自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50%,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30%,余款自地块成交之日起9个月内缴清。在地块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的前提下,余款在上述缴款期限内缴款确有困难的,经申请批准可适当延长缴款期限,但缴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并需按欠缴金额及逾期缴款时间,按每天1‰计收违约金;经延长缴款期限仍未缴清成交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原缴纳的土地定金(即竞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缴纳的成交价款扣除土地定金外余款(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并保留依法追索赔偿政府损失的权利。
土地契税、印花税(由竞得人缴纳部分)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北海市长青东路52号市地产交易中心
联系人:谢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779-2051681、0779-2073639
开户单位:北海市地产交易中心
开户行及账号列表:
九、北海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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