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建小区要按规定配建健身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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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不少人都有想健身却找不到合适运动场地的苦恼,而这种情况有望得到改观。
9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措施,促进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会议指出,顺应群众需求,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既能增强人民体质,也有利于撬动健康产业发展和消费扩大。
新建居住小区要按规定配建健身设施
《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指出,我国城乡居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比例为33.9%,缺乏身体活动成为慢性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正因如此,全民健身行动成为健康中国行动的重大行动之一。
提倡全民健身,就需要对健身场地设施提出要求。事实上,国内的体育配套严重缺乏。有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总锻炼的人数将达到4.35亿,但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只有1.8平方米,而美国已经达到16平方米,日本是19平方米。
正是由于这样的现状,全民健身行动提出:到2022年和2030年,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超过70%和9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分别达到1.9平方米及以上和2.3平方米及以上;城市慢跑步行道绿道的人均长度持续提升;农村行政村体育设施覆盖率基本实现全覆盖。
中视辉煌(北京)国际体育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张金伟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除了健身场地设施不足以外,健身场地分布也不是很合理,各种大型场馆建得不少,但大部分都处于闲置状态,总体而言市场化程度不算高,没有得到合理的运营,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
而另一方面,小区的健身场地相对较少,即使有利用率也不高。再加上缺少全民健身人才,除了参与马拉松的人多一些之外,其他运动的全民普及率相对比较低。
对于这些问题,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提出了针对性措施。
会议确定,一是重点建设好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各地要制定公布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用地、建筑目录,盘活空闲地、边角地等资源,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面向公众开放的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球场等。
二是简化健身设施建设审批,新建居住小区要按规定配建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建设和交付;既有小区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建设健身设施。
首都体育学院校长钟秉枢曾表示,提供公共服务要重在建设群众身边的健身场所。既要增加场地的数量,还要尽量做到“一场多能”。“公共资源有限,特别是小区的公共资源有限,这种情况下场地一定要是多功能、多元化的,而不是一场专用。”
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地建设
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要求,要加强政策协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各地可在符合相关规划前提下,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供地,健身设施建成开放达到约定条件和年限后可协议出让。充分挖潜利用城市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推动进一步向社会开放。培育社会体育指导专业人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地建设是国家的一贯措施。
2017年9月,国家体育总局和浙江省政府签署了《关于联合在温州市开展社会力量办体育试点的框架协议》,全国少有的社会力量办体育试点正式落户温州。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所是试点的重要任务之一。
目前,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所在温州已有一定的发展基础,但当前还面临要素制约多、审批程序不清晰等问题。在这种背景下,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所的意见》。
《意见》从加大体育用地供给、完善非体育用地使用办法、提高体育场所使用效率、激发社会力量活力、建立健全议事协调机制五方面提出对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所的支持措施,以此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积极性,推进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提升体育场馆运营效率。
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指出,要推进“互联网+健身”,丰富线上线下结合的全民体育活动,支持线上运动平台发展,带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居家健身和网络赛事活动,拉动相关消费。
在张金伟看来,“互联网+健身”是个很好的概念,他认为“互联网+健身”要从产业角度来整合相关资源,把大众运动的积极性调动起来,让运动与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让运动成为生活方式和社交方式,这样才能促进消费。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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