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用地补交出让金?9月30日起实施新政,附定海各地段补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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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定海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舟山市定海区个人住宅国有划拨用地补交出让金标准》的通知,重新确定了补交出让金标准,旨在加强国有划拨用地使用权管理,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提高政府审批效率。该标准将于9月30日起实施。
具体内容如下:
适用范围
定海行政区域内(不含临城街道)原属国有划拨性质的个人商品房、房改房、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农民公寓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套房、个人私宅(包括平房、联排房、单家独院式房屋等)等,涉及房地产转让的应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并按本《标准》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转让范围包括出售、交换、赠与(包括遗赠);法定继承不属于转让行为,允许保留划拨。未发生房地产转让行为的,除自建的个人私宅外,可由使用权人自愿申请补办出让,按本《标准》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本《标准》不适用于其他情形的国有划拨土地补办出让。个人私宅涉及房屋翻建需按相关规定另行评估补交出让金,翻建改造后增加容积率的,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国土资厅发〔2013〕20号)6.3.2的规定补交出让金。
补交标准
1.普通商品住宅套房(包括普通商品房、房改房、公有住房(含集资房)、农民公寓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套房)国有划拨用地补交出让金总额=房屋建筑面积×补交出让金标准(表1)。
2.个人私宅(包括平房、联排房、单家独院式房屋等)国有划拨用地补交出让金总额=土地面积×补交出让金标准(表2)×容积率修正系数(表3)。
补交时点
以申请补办出让时点为基准时点,按《标准》补交出让金。本《标准》自2017年9月30日起实施,适用期2年,期间可根据市场变化、基准地价更新情况适时进行调整更新。到期后,《标准》另行公布实施。
附表:
1.定海区普通商品住宅套房个人住宅国有划拨用地补交出让金标准表;
2.定海区个人私宅(包括平房、联排房、单家独院式房屋等)国有划拨用地补交出让金标准表;
3.定海区个人私宅(包括平房、联排房、单家独院式房屋等)国有划拨用地补交出让金容积率修正系数表;
表1
定海区普通商品住宅套房个人住宅
国有划拨用地补交出让金标准表
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
表2
定海区个人私宅(包括平房、联排房、单家独院式房屋等)
国有划拨用地补交出让金标准表
元/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
表3
定海区个人私宅(包括平房、联排房、
单家独院式房屋等)、国有划拨用地
补交出让金容积率修正系数表
附图1
定海区个人国有划拨住宅用地补办出让补交出让金标准价图
(适用于普通商品套房)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附图2
定海区个人国有划拨住宅用地补办出让补交出让金标准价图
(适用于平房、联排房、单家独院式房屋等)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来源:定海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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