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新政”出台?没有土地证拿不到不动产证?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在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前来咨询及办理的人员较多。谭华懿 摄
不久前,有市民在本地论坛上发帖反映,称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台新政策,要求办理房产转移登记必须带上土地证和新宗地图才能办理不动产证,商品房所有者还要开发商提供除土地证外,一系列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证明等材料,而新政出台前无需土地证也可直接办理。此帖引发众多市民关注和质疑,截至记者发稿,阅读量已达7万多。事情是否真如该网帖所说,记者对此进行了一番调查了解。
网友发帖:
“新政”出台,没有土地证办不了不动产证
7月19日,一网名为“百度知道yoyonba”的网友在本地论坛上以《不动产登记中心突然来的新政策,害得多少开发商和中介哭晕?》为名发帖,称自当月16日起,办理房产转移登记的人员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发来的短信,要求交易双方需带上土地证、新宗地图、完税凭证、买卖合同,才能到北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证,完成房地合一业务,“也就是说,没有土地证,不用指望拿到不动产证了。”
“百度知道yoyonba”称,对于现场中介和开发商提出原来没有土地证的房产怎么办的问题,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窗口的答复是:没有土地证的去找原来的开发商,开发商找不到的或者不给办的,就去法院起诉。“如果是新建的楼盘或者最近几年的房子,这里说的土地证不是开发商盖这个楼盘的那个土地证(大证),而是开发商去土地局办理地籍调查和宗地图分割后出来的每一户人的土地证和新宗地图。而北海的很多楼盘都没有办理过宗地图分割。”帖子里,“百度知道yoy-onba”如此表述。
据“百度知道yoyonba”透露,其从窗口获悉这是新出台的政策,而“在此之前,没有办理土地证的,也可以直接过户,直接出不动产证。”其所发的网帖引发不少网友跟帖,回复者大多对此突如其来的“新政”进行质疑,表示此举增加了购房卖房者的负担,“以前买的房子,大多没有土地证也是各种历史原因造成的,既然原来都可以正常办理交易,现在突然又要不明就里的老百姓来买单,这确实让人无法接受。”跟帖网友“憨憨猪”回复道。
“双证合一”:
需要开发商配合提供土地证等材料
针对该网帖和跟帖网友提出的诸多疑问,7月21日,记者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情况。
当天现场办理和咨询的人员较多,每个窗口都挤满了人。一名贾姓男士表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中,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让他到这来领证,但跟他去年在北海办房产过户办证时的便捷不同,这次领证很麻烦,贾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张其在现场领取的《开发商配合业主办理房地合一业务所备材料》表,上面列出了开发商需提供的分户情况说明报告书、幢号情况说明、《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等9大类别材料,业主则需提供买卖合同、房产证、完税证明和新宗地图等。
据其透露,想要顺利领到房地合一不动产权证书,他就需要找开发商一起准备这些材料,“我就办个过户的手续,你要我找开发商,开发商同意给土地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这些东西吗?你这不刁难老百姓吗?”贾先生激动地说道,随后他表示,“我听他们说这个‘新政’是7月16号开始实行的。”
现场一名房产中介则告诉记者,自7月16日起,陆续有客户向他反映办理不动产证必须要土地证、房产证“双证合一”,他7月17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后了解到,“需要开发商提供的材料很多,但现在普遍情况是很多楼盘已经找不到开发商了,或者证件不齐全。”该中介说,为找全所需材料奔波几天 后,7月20日下午3点他收到消息说没有土地证又可以办理不动产证了,“这几天听到的消息变来变去,现在的政策让我感觉变得太快了。”
工作人员:
开发商如不配合可申请单一不动产权证书
从一名姓钟的女士口中,记者却得到了和上述相反的说法。钟女士告诉记者,她上个月收到短信通知来办理业务,目前还差宗地证一个手续没办完。“目前的规定跟上个月有出入吗?”“差不多啊。”钟女士摇头,表示并未听说有新政。
在一窗口等候办理的陈女士告诉记者,她于7月10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目前她的不动产登记证已经基本办完了,而其身后的詹女士则一脸不满地说道,“她那是开发商好,肯配合,我的开发商都不知道搬去哪了,有人说已经被查封了。”
陈女士热心地告诉记者,准备好材料前还需先预约。根据她的指引,记者来到预约登记窗口,桌面上一本看上去并不新的开发商预约受理登记簿显示,首页6月30日的预约序号已为120,当天的预约仅2人登记,序号为278。从这本登记簿的信息看出,需开发商提供材料,并非7月16日才提出的要求。
记者随后来到办理业务的窗口,工作人员正在受理一名男士的办证申请。“现在先给土地分割的一套手续要求给你,你拿过来办房地合一就可以出证,你先去问问开发商愿不愿意给你办理土地分割,如果开发商不愿意配合的话,你再在这里写个申请,办理不记载土地权利的产权证书。”记者听到,工作人员最后耐心地对该男士补充说明,“但我们还是希望你能尽量完善手续,毕竟这也是维护你自己的权益。”男士连连点头。
中心回复:
所谓“新政”去年已实行,存在工作人员解答不到位情况
针对网友“百度知道yoyonba”的发帖和众多市民的疑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日前在该帖下相应作出官方回复。
回复中称,市本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于去年8月8日启动,为方便群众办事,在办理具体业务过程中,中心开设提供了短信通知服务,而网帖中提到的短信,即中心针对已受理推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业务类型,向申请人发送的短信服务。据一名相关负责人透露,这一举措自去年起就开始执行,并非最近才采取的措施。
回复中还指出,鉴于之前房、地分开登记的实际,个人持有房产证书、分割土地证书的,可持土地证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地合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如果个人没有办理分割土地证书,同时开发商不能配合业主办理土地登记转移的,经申请可按权利不变动的原则核发记载房产权利的《不动产权证书》。而这并不会对已经办理房产证书现需要办理过户的不动产登记产生影响。
同时,回复中还表示,经了解核实,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服务窗口存在个别工作人员在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过程中,对具体政策解答不到位的情况。“对此,我中心排名前列时间通知窗口更正,按照上述方式办理,不影响群众办理业务。同时,对有关个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商品房交易后办了房产证,但没办土地证,现在过户就要跟地一起,市民存在的这些问题是不动产登记政策实施前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我们一直都在研究怎么处理这些问题。”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问题不光北海有,全国都有发生,针对不动产登记工作过程中存在的系列问题,中心已和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商进行了沟通和交流,还与房地产交易中心联合组队到长春、济南、柳州等实施不动产登记工作成效突出、经验丰富的地市学习取经。
目前,该中心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积极组织研究妥善解决存在问题的方案。相关人员讨论认为,原来的房产证书也是合法的物权证书,商品房(不包括自建房)转让也包含土地权利的转让。据悉,一旦方案通过,二手商品房(不包括自建房)业主或将不再需以开发商配合提供材料为必然前置条件,办理流程将进一步简化。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