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子“不动产化”:房子升级为资产,一证在手,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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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子与城里房子有何不同?
在以前农村,房子只是盖在宅基地之上的一个住所。在城市,房子则是一个家庭的资产、财富。住所与资产的差别,就差了一本证:不动产证。
虽然时至今日,市场价值上农村房子依然不可与城里房子同日而语,但追根溯源,建筑成本两者差不了多少。所以,价值差异主要还是体现在土地上。
一本证与一块地的差别,就是农村房子与城市房子的差别。证代表房子拥有资产属性,土地代表房子市场价值高低。
而自农村宅基地开始确权之后,城乡房子统一实行不动产登记制,这意味着农村房子不再只是一个住所,同样具备了资产属性,可以用以抵押、担保等。另外从19年一号文件发布的“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宅基地确权”来看,截止目前绝大部分农村房子应该已经完成了宅基地的权属确认、四至测量、范围面积确定等事宜,只需静等不动产证书的审核与发放即可。
但宅基地分配这件事已有几十年的时间,历史上遗留问题较多,给宅基地确权登记造成了不小的麻烦与阻碍。包括现在还有很多人对于宅基地如何确权、登记、继承等不甚了解,本文尽可能把有疑问之处解释清楚。
宅基地确权实行“房地一体、地随房走”
按字面理解,宅基地确权的前提是房子与宅基地须同时具备,因此非宅基地上的房子不能确权,宅基地上没有房子或年久失修、已经倒塌超过2年不能确权。
这里有3点注意事项
1、 若宅基地已经空置一段时间,尽快把房子建起来,否则时间达到2年就不能确权;
2、 若房子已经很老,抓紧时间翻新、修葺。按照规定,房子塌了是不能重建的,不能重建就意味着无法确权;
3、 有些房子建在了非宅基地上,没有宅基地审批手续或宅基地证,或者超出了宅基地的允许范围。前者无法确权,后者需要补交宅基地使用费或用耕地抵消,否则也不能确权。
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
集体组织都是按户分配,这个户是户口本。
所以,如果在一个户口本上,无论有几代、几口人,都按照1户计算,只能拥有1处宅基地。
因此,如果有成家但尚未分家的家庭,建议尽快分家,可以多分配到宅基地。但农村分户是有明确规定的:
1、 非独生子女家庭,子女户口未迁出,成家或成年、经济独立后,可以申请分户;
2、 独生子女有些地方也可以申请分户,但前提是因婚姻、分家的需要,且原来的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已经分割。说白了,这样的分户只是把原本房屋使用权一分为二,多一个门牌号、形成户口本的分户,并不能形成实际意义上的宅基地多分配。
宅基地城市子女可以继承
虽然宅基地产权归属集体,不能继承,但国家明确城市子女可以继承老家的房子。因此按照房地一体的原则,子女继承老家房子时,是连同宅基地一起确权登记、发放不动产证书的。所以,虽然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拥有了不动产证书等于变相继承了宅基地。未来宅基地、房子的出租、征收、退出、经营性入市等各项收益,城市子女都可以享受到。
但需要注意的是,农村房子继承得按照《民法典》较新规定的继承顺位来执行。
不动产证书“土地共有人”尽量填完整
在农村房子完成确权、不动产证书发放之后,农村房子就具备了资产属性。既然是资产,证书上有哪些人的名字,就意味着哪些人拥有这份资产的现时权益及未来可能新增的权益。因此,产证上写哪些人的名字就很有讲究。
有些家庭可能会草草了之,在不动产证书上只填户主一个人的名字,家里的其他成员都没有列入共有人。这种做法暂时可能看不出什么弊病,但若以后出现离婚、财产分割,就会影响到资产的分配。
因此,建议把新生儿、妇女、在外就学大学生等户籍家庭成员都列入共有人一栏。
宅基地未来的收益种类非常多
我国宅基地的空置是比较严重的,据中科院地理科学研究所的测算,我国2.7亿亩宅基地中约有1.14亿亩是空置的。这对于土地资源无疑是一项巨大的浪费,也代表着巨大的潜力。
因此,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及农房是一项必然会逐步开展的事。目前,已有一些地方在试点宅基地的改革,包括宅基地有偿退出、放宽宅基地使用权(现农村集体经营性土地已允许所有权人通过出租、出让的方式给第三方单位或个人使用)、鼓励利用闲置宅基地开展民宿、农家乐等,以此增加农民收入。
显而易见,宅基地市场价值逐渐提升是必然的。
随着宅基地确权工作的进入尾声,绝大多数人接下来即将迎来集中领取不动产证书的时刻。但对于确权有纠纷、宅基地权属不清、一户多宅、尚未分户等家庭而言,就要抓紧时间处理了。只有证书到手,才是自己祖业与财产的保障。
来源:房地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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