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北海10月9日起实行限购政策!

北海市海湾地产 2017-10-10 20: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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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新闻通讯社10月9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北海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北海市住建局在2017年9月30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补充通知》(北建房〔2017〕232号)。

北部湾新闻通讯社10月9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北海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北海市住建局在2017年9月30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补充通知》(北建房〔2017〕23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在认真贯彻执行《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基础上,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新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新购买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需取得不动权属证书满五年后方可转让,购买时间以商品住房签约时间为准。

二、非本市户籍的外地人,不得在北海市辖区(不含合浦县、铁山港区)范围内购买第二套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三、加大房地产市场检查整治的工作力度,住建会同物价、工商组成联合检查组持续开展房地产销售市场、中介服务市场的检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炒房、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通知自2017年10月9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北海市住建局

2017年9月30日

9月29日,北海公积金管理局也出了新政

内容如下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关于适时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桂建金管〔2017〕11号)精神,为严控贷款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健康有序地发展,经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做出以下调整:

一、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个人及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较低首付比例为20%;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较低首付比例为40%。

关于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是指职工个人及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北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含合浦县)拥有的自住住房套数(不含已卖出、已赠与、已析产的)。

三、以上政策调整从2017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7年9月29日

2017年10月9日起

非北海户籍的外地人限购第二套住房

这意味着,北海正式加入了全国的限购军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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